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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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和平苑二期工程房屋拆迁与补偿协议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8-04-26浏览:2154设置

各拆迁户:

为了推动和平苑二期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安徽医科大学和平苑二期房屋拆迁与补偿实施办法(修订版)》,现就协议签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约时间:

201852-7日,集中办理2栋、3栋、4栋、5栋、6栋的拆迁户签约工作。

201858-14日,集中办理7栋、8栋、14栋、15栋、16栋的拆迁户签约工作。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周末不休息)

二、签约地点:

校本部第一行政楼二楼拆迁办公室

三、签约要求:

1、协议书必须由被拆迁人本人签署;若被拆迁人已故,由其配偶签署;若被拆迁人夫妻双方均不健在的,由《公证书》上确定的法定继承人签署。

2、被拆迁人或被委托人需到拆迁办公室签署协议。

3、被拆迁人签约时,需提供的材料:

 ①本人签约,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查。

 ②配偶签约,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配偶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查。

 ③法定继承人签约,需提供法定继承人身份证、房产证、公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查。

(备注: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拆迁补偿,须承担法律责任;无房产证或其他材料缺失,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签约说明

协议书先由被拆迁人签字留印,经拆迁人集中审核签约后交还被拆迁人。

安徽医科大学和平苑二期房屋拆迁办公室

2018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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