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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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区管理的补充通知

时间:2020-02-12浏览:1336设置

    根据教育部关于从严加强高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及合肥市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再落实推进会精神,为加强管控措施,严控校园人员出入,经研究决定,对校本部(梅山路校区)和南校区(翡翠路校区)实行全封闭管理。校本部仅开放一环路大门(北门),南校区仅开放创业园路大门,有关要求具体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通行管理

    1、住在校外(含和平苑)的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出入校园的教职工,凭所在部门或院系出具盖章的工作证明(包括姓名、部门、进出事由、进出时间)和本人校园一卡通出入校园。无相关单位证明谢绝入校。(证明模板附后)

    2、住在校内的教职工。部门或院系无需提供工作证明,出入校园需同时提供本人校园一卡通和《居民物资采购出入证》方可通行。

    3、住在和平苑的教职工。出入和平苑需同时提供本人校园一卡通、工作证明(或居民物资采购出入证)。

    4、需要到校医院门诊诊疗的校外退休职工,可以凭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在门岗处登记后入校,凭诊疗发票等相关材料离校。

    二、非教职工的住户通行管理

    1、校外上班的校内、和平苑住户。因上班进出校园(和平苑)需携带以下证件: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证明(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地址等信息)、临时通行证,证件齐全者方可正常通行。

    2、不上班的校内、和平苑住户。进出校园(和平苑)需同时提供本人临时通行证和《居民物资采购出入证》。

    三、《居民物资采购出入证》使用说明

校内(含和平苑)住户每户可每两天出校采购物资一次,每次仅限一人出入,每两天一次,每周不超过三次,当周有效。每次凭《居民物资采购出入证》(门岗处领取)、临时通行证(或校园一卡通)出入校门。返校时由门岗在出行日期处作记录。

    四、学生通行管理

    1、在培养单位参加临床或科研工作且住在校内的在岗研究生,由培养单位出具加盖管理部门公章的在岗工作证明(包括姓名、导师、工作科室、宿舍房号、出入时间等)。研究生凭在岗工作证明和学生证出入校园,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工作。

    2、在医院实习并在岗的本科生、留学生,经各学院审核后,各学院指派专人到保卫处统一办理临时通行证,凭临时通行证、学生证或实习证出入,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工作。

    3、本校学生未接学校通知不得提前返校。其他在校学生一律不出校园。各学院(含留学生)因特殊情况必须出校者,需由相关学院出具证明材料方可办理正常通行手续。

    五、校外人员通行管理

    禁止校外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园;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进校须经校内相关单位或个人到北门与门岗执勤人员现场确认,并出示有效证件办理进校手续;进入时须配合学校医院、安保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及实名登记工作。

    六、校内教职工、租房户、经营户未经学校允许不得从合肥市以外地区返校,返校者需主动向所在单位、学校医院和保卫处报告,并按规定自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腹泻等不适症状,请及时拨打120救护,并向学校医院(13855186868),保卫处(0551-65161110)报告。 

安徽医科大学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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