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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的通知

时间:2020-09-17浏览:6447设置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育厅通知精神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将我校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7日(周日)、10月10日(周六)正常上班。

以上安排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二、教学安排

涉及相关教学安排的,由教务处、研究生学院研究制定,并及时发布。

三、相关要求

(一)总体原则

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期间,学校继续实行校园相对封闭管理,学生“非必要不离校”,教职工“非必要不外出”,校外人员“非必要不进校”。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充分认识到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要求和必要性,严格校园管理各项规定,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二)做好学生管理服务工作

1. 做好学生离校审批登记工作。坚持“非必要不出校、非必要不出合肥市区”(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所在地,下同)的原则,需短期离校(即当天返校)的按照日常管理要求,做好学生离校登记并发放出入证;需要离开合肥市区的,要做好学生出行方式与行程轨迹登记审核,返校时按照《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中“返校条件判定标准”等相关要求执行。

2. 坚持“晨午晚检”制度。各学院和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精准掌握每名学生离留校情况,发挥宿舍-班级-辅导员-学院网格化管理作用,落实学生工作总值班制度,对于留校学生要坚持“晨午晚检”制度,做好关心关爱工作;对于离校的学生,要坚持每日钉钉打卡,保持与学生联系不断线,掌握学生行程轨迹和健康状况。

3. 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体活动。各学院、校团委和学生管理部门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组织好学生文体活动,充实学生在校生活。

4. 做好学生的后勤服务工作。后勤保障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坚持假期后勤工作不断线,保障学生留校期间的住宿、餐饮和学习生活条件。

(三)严格教职员工请销假制度

教职员工非必要不出合肥市区,原则上不进行非必要的跨省外出,避免出国(境)和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尽可能减少公共交通出行。确有需要外出合肥市区的,须向所在单位履行请销假手续,告知出行方式、行程等信息,由所在单位批准并报人事处备案后方可出行。处级干部出合肥市须向分管校领导请假,并报人事处备案。党政正职出合肥市须向学校党政正职请假,报人事处和校党政办备案。返校按照《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中“返校条件判定标准”等相关要求执行,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登记教职员工健康状况和返校到岗情况。

校内从事物业、餐饮及其他外聘人员,按谁主管(聘用)谁负责的原则,由主管(聘用)单位负责有关人员的管理。

(四)开展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

各部门各单位要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压实安全责任制,根据通知和学校防疫工作要求,做好本单位相关工作安排,加强节前安全教育,集中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五)严格值班值守制度

各党政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离开合肥市,保证联络畅通。要加强信息工作,随时掌握动态,各类重大信息实行向学校报告制度和由校党政办公室归口管理制度,突发性事件、安全隐患及不稳定因素要迅速处置并及时上报。保卫处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校园管控和重点区域安全管理。值班人员要坚守值班岗位,切实履行值班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值班表在9月22日(周二)下班前报校党政办公室和保卫处各一份。

特此通知。

                       安徽医科大学党政办公室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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