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2018-01-30 浏览次数:1324

各级、各类实验室:

本学期即将结束,按照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全面做好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堵塞安全漏洞,把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单位应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密组织,认真排查,落实整改,严格责任。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领用、使用、储存及处置情况;实验室水、火、电使用情况;实验菌株及放射性材料的保管和使用情况;高温、高速设备、压力容器的使用管理情况。

三、各单位应落实实验室假期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定期巡检,并将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值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贴在实验室显眼处。

四、各实验室务必于22日前将寒假值班表由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A201(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五、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处联系。联系人:郑欣,陈先良,联系电话:6516566165167712



                           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