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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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21-05-15浏览:3510设置

各部门、各单位:

    近期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确保师生健康安全,现就做好我校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摸排师生健康信息

各部门、各单位全面梳理摸排本单位师生员工自4月30日以来,有六安、合肥肥西县旅居史或相关人员接触史者,督促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进行至少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密切观察14天。如出现发热、咽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立即报告,并按照规范程序转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二、严格加强个人健康防护

1.减少非必要的出行和聚集性活动。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人员密集场所。尽量减少走亲访友,减少家庭聚会,严格控制室内聚集性文娱活动。如需外出,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前往超市、商场等公共场所时,遵守场所管理规定,按要求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等。特殊情况到中风险地区,应做好充分准备,提前掌握防疫措施,备好口罩和消毒液等用品,做好个人防护,从中风险地区离开后,及时主动向单位、属地社区报告,并配合当地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并积极做好自身健康监测。

2.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坚持科学佩戴口罩,是做好个人防护的首要环节。特别是进入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空间,去医院陪护或就诊时,应规范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要注意手部卫生,在公众场所尽量不要用手触摸口、眼、鼻等,及时用洗手液或肥皂流水洗手;咳嗽或打喷嚏时要用纸巾掩住口鼻;收到来自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的快递时,应先对物品表面进行消毒处理;室内多通风、换气,每天开窗通风2-3次,每次20-30分钟。

3.可疑情况及时就诊排查。师生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要立即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尽快到学校医院或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严格校园管理措施

1. 保卫部门按照学校规定做好校园进出管理,加强提醒告示,落实门岗责任,实现精准化管理,落实进出校园人员证件核验、测温工作,严禁校外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校园。   

2. 加强重点场所管理。食堂、教室、图书馆、体育馆、快递和外卖集中存放点以及各人群集中场所,必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加强防控措施。

3. 严格控制大型聚集性活动。封闭场所聚集性活动一般不超过50人,有关活动须制订专项疫情防控预案,并报校防控办(校党政办)备案。活动组织单位要强化对聚集活动的管理,加强活动前的健康监测,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确保安全有序。

4. 加强校园环境整治消杀工作。对教学、办公、住宿、就餐、电梯、楼道等区域和场所进行深入消杀,摆放手消用品,强化全方位、常态化校园消杀工作。开展校园卫生整治,优化校园卫生环境。

5. 加强中风险地区人员进出管理。外地中风险地区如必须来肥人员,需提前向所到地或单位报告,并出示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 学校有关部门对师生的合理诉求要及时回应和采纳,既要防止松懈,又要防止管理过度。

四、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和他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单位疫苗接种工作,加大宣传引导,坚持“应接尽接”,督促师生员工及早预约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接种疫苗后仍要做好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勤通风等防护措施。学校将对推进疫苗接种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督办。

五、进一步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

1. 继续严格执行“晨午晚检”“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落实因病缺课缺勤病因追查和登记上报制度。发挥宿舍-班级-辅导员-学院网格化管理作用,精准掌握学生的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做好师生健康状况监测和上报。

学生出校须履行请假审批程序。教职工出合肥市,须经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并报人事处备案,副处级以上干部外出还需分管校领导审批并报校党政办备案,同时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2. 学校疫情防控督查组要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重点做好对校园重要部位、重点岗位的督查。对落实学校疫情防控要求不力,产生不良后果的,将依规严肃处理。

3. 不信谣、不传谣  保持正确心态,学会理智分析,提高甄别信息真伪的能力。不为谣言所惑,更不为谣言所动,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从权威新闻媒体、相关机构官方网站等正规渠道了解疫情和防病毒知识,避免不必要的焦虑。

4. 各附属医院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制度,高度重视院感防控工作,及时查漏补缺,切实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安全。要严格发热门诊和发热病人管理,科学做好医院进出人员管理。要加强对医院实习生和研究生的管理,提供安全工作环境,加强防护保障,确保学生健康安全。


安徽医科大学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

                    2021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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